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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外籍看護速件只需六個工作天!


申請人與被看護者符合以下一項親等關係:

1直系血親之尊親屬及直系血親之卑親屬。

2三等親內之旁系血親 。

3姻親三親等尊親及姻親三親等之卑親屬。




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家庭看護,其照顧之被看護者應具下列條件之一:

1特定身心障礙重度等級項目之一者。

2年齡未滿八十歲,經醫療機構以團隊方式所作專業評估,認定有全日照護需要者。

3年齡滿八十歲以上,經依前款專業評估,認定有嚴重依賴照護需要者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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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護-台北慈愛台籍看護中心之看護,均具有合格看護證照,提供優良居家看護.
電話:0926-158-705、傳真:(02)8660-9575.地址:台北市羅斯福路二段20號2樓  慈愛看護中心 [ 網站地圖 ]